本指南依据《温室Wiki防治以个人决策要挟社区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旨在帮助参与者理解“以个人决策要挟社区”的界定标准与处理原则。凡《办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以《办法》为准;本指南仅作说明和指引,不创设新的处罚条款。
一、为什么要专门规定这个
一个社区的正常运转,依赖的是规则和程序,而不是某个人的“恩赐”或“施舍”。如果有人利用自己的贡献、资源或服务作为筹码,以“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就撤”相威胁,本质上是在用个人意志绑架集体决策。
这种行为最大的危害不是“某项服务可能中断”,而是它试图破坏一个基本原则——决策应当基于规则和共识,而不是基于对个人反应的恐惧。
如果这种要挟行为得逞一次,就会形成“谁闹谁有理”的惯性,社区将陷入“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恶性循环。因此,本站对此类行为设有明确禁止和处分规定。
二、什么行为算要挟
以下行为明确构成以个人决策要挟社区:
- (一)以下架、停止维护或中断个人所负责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技术组件、工具脚本、数据服务、宣传渠道等)为条件,要求管理团队或社区接受特定决策;
- (二)以退出社区、停止创作或撤离贡献为筹码,试图迫使管理团队满足个人诉求;
- (三)以公开宣布“不再支持本站”或“与本站划清界限”等方式,试图施加压力促使其让步;
- (四)将个人的其他独立事务与本社区的决策绑定,声称“如果本站不答应某事,我就做某事”;
- (五)反复以辞职、退出等手段相威胁,试图影响正常治理流程;
- (六)其他经管理团队认定的要挟行为。
三、什么情况不算要挟
以下情形不属于要挟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 (一)管理团队成员因意见分歧而正常辞职或退出,未附加任何条件或威胁的;
- (二)参与者因个人原因正常退出社区,未以此要求社区作出特定决策的;
- (三)在制度规定的框架内提出意见、建议或异议,未以中断服务或退出相威胁的;
- (四)因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不得不减少参与或退出,且未以此作为谈判筹码的。
四、关键区别:正常退出与要挟
同样是以“退出”为结果,但性质完全不同:
| 正常退出 | 要挟 | |
|---|---|---|
| 动机 | 因意见分歧、个人原因等 | 为迫使对方让步 |
| 方式 | 直接说明退出决定 | 以退出为前提要求对方答应条件 |
| 后续 | 退出即结束 | 对方让步后可能收回威胁 |
简单判断标准:如果你的退出只是表达方式上的“通知”(“我要离开了”),那是正常退出。如果你的退出是谈判手段(“除非你答应XX,否则我就离开”),那就构成了要挟。
五、发现要挟行为怎么办
任何参与者发现第四条所列行为,均可向管理团队举报,提供初步证据或线索即可。
管理团队处理程序:
- (一)收集相关证据;
- (二)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
- (三)综合判断是否构成要挟行为。
六、处分的后果
构成要挟行为的,依据《提醒与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 情形 | 处分 |
|---|---|
| 首次发生且认错态度良好 | 严重警告 |
| 多次发生或情节较重 | 封禁(1周至3个月) |
| 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 永久封禁 |
注意:如果要挟行为同时涉及以自杀、自残等极端言论施加心理压力的,将同时适用《防治对社区成员的不当言论办法》,并从重处分。
七、管理团队的处理原则
管理团队在面对要挟行为时,坚持以下原则:
- (一)不接受要挟条件:即使对方提出的要求本身是合理的,也不能在要挟的压力下作出决策。一旦接受,就等于告诉所有人“用要挟可以解决问题”。
- (二)保持程序正义:如果对方确实有合理诉求,可以在要挟行为被处理后,按照正常程序另行讨论。
- (三)及时通报:涉及重大要挟行为的,将在首页或官方渠道公告处理结果。
八、常见问题
问:我说“如果管理团队不采纳我的建议,我就退出”,算要挟吗?
答:算。因为你把“是否采纳建议”和“是否退出”绑定在一起,构成了条件关系,属于第四条第二项的情形。如果你真的不同意某项决策,可以正常退出,但不能以退出为条件要求对方采纳你的建议。
问:我负责维护某个技术组件,因为现实生活太忙决定停止维护,但要挟吗?
答:不一定。如果你只是因客观原因停止维护,没有以此要求社区作出任何让步,就不构成要挟。但如果你说“除非你们答应XX,否则我就停掉这个组件”,就构成了要挟。
问:如果有人真要挟了,但提出的问题确实有道理,怎么办?
答:管理团队不会接受要挟条件。但是,如果问题本身确实值得讨论,可以在要挟行为处理完毕后,按照正常程序另行提出建议或讨论。
九、附则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本,与《温室Wiki防治以个人决策要挟社区的办法》同时施行。凡《办法》有不同规定的,以《办法》为准。本指南由温室Wiki管理团队负责解释和修订。
温室Wiki管理团队
公布日期: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