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室Wiki管理团队成员的任免程序与权限变更流程,保障管理团队构成的稳定性与决策的民主性,防止因任免程序随意而引发的治理风险,依据《温室Wiki条例》第三章之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温室Wiki管理团队所有成员的任命、免职及权限调整。管理团队成员包括巡查员、界面管理员、管理员、行政员、主要行政员。
第三条 管理团队成员任免与权限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程序正当:任免与权限变更须依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操作;
(二)民主决策:重大任免事项须经集体讨论或参与者会议审议,不得由个人单独决定;
(三)公开透明:任免决定及理由应向全体参与者公开(涉及保密事项的除外);
(四)记录留痕:所有权限变更须记录在案,包括操作人、时间、变更内容及理由。
第二章 任免的条件与资格
第四条 管理团队成员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温室Wiki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参与者资格;
(二)在本站有持续活跃的记录;
(三)熟悉本站各项规定及“温和之室”世界观;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责任意识;
(五)承诺履行管理职责,遵守本站各项规定。
第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团队成员:
(一)正在被本站封禁的;
(二)在过去一年内曾因严重违规行为被处以封禁处分的;
(三)被永久封禁后尚未解封的;
(四)经认定存在官僚主义行为且尚未纠正的;
(五)其他经管理团队认定不适合担任管理职务的情形。
第六条 管理团队成员在任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免职:
(一)主动提出辞职的;
(二)连续三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因严重违规行为被处以封禁处分的;
(四)经认定存在严重官僚主义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经参与者会议或管理团队决议认为不适合继续担任的。
第三章 任免程序
第七条 管理团队成员的正常任命程序:
(一)提名:由有提名权的成员提出候选人(巡查员由管理员提名,管理员由行政员提名,行政员由主要行政员提名,主要行政员由创始人自然担任或参与者会议选举产生);
(二)审议:提名人选提交管理团队集体讨论;
(三)表决:
(1)巡查员、管理员、行政员:经参与者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在参与者会议选举产生前,由管理团队内部过半数同意通过,并在参与者会议成立后追认;
(2)界面管理员:由管理员提名,经参与者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在参与者会议选举产生前,由管理团队内部过半数同意通过,并在参与者会议成立后追认;
(3)主要行政员:由创始人自然担任。创始人放弃或被罢免后,由参与者会议选举产生;
(四)公告:任命决定应在首页公告区或管理日志中公布。
第八条 管理团队成员的免职程序:
(一)提议:主要行政员、行政员或三名以上管理团队成员联名可提出免职提议;
(二)审议:管理团队对免职提议进行审议,听取被提议人的陈述和申辩(若被提议人愿意);
(三)表决:
(1)巡查员、界面管理员:经管理团队过半数同意即可通过;
(2)管理员:经管理团队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行政员:经管理团队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并报主要行政员批准;
(4)主要行政员:经参与者会议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四)公告:免职决定应在首页公告区公布,说明理由。
第九条 紧急状态下的权限调整:
(一)依据《破坏行为防治与遭受破坏后应急处置办法》第八条,在紧急状态下,主要行政员可临时撤销除主要行政员外所有管理团队成员的管理权限;
(二)紧急状态结束后,应恢复被临时撤销权限的管理团队成员的原有权限;
(三)紧急状态下的权限调整应在事后向管理团队报告,并记录在案。
第十条 权限变更的记录与通报:
(一)任何管理团队成员权限的授予、变更或撤销,均须在管理日志中完整记录;
(二)涉及权限变更的,应在变更发生后及时通知相关成员本人;
(三)涉及免职或重大权限调整的,应在首页公告区进行公告。
第四章 临时任免
第十一条 在管理团队成员因故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可指定临时代理人:
(一)临时代理人的指定须经主要行政员或行政员批准;
(二)临时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不得超过原成员缺位期限;
(三)临时代理人应在原成员恢复履职或正式任命新成员后终止代理。
第十二条 在参与者会议尚未选举产生的情况下,管理团队成员出现空缺时,可由主要行政员或行政员提名,经管理团队内部过半数同意后先行任命,待参与者会议选举产生后追认。
第十三条 临时任免应在管理日志中完整记录,并在首页公告区公告。
第五章 禁止行为
第十四条 任何参与者在任免与权限变更过程中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以要挟、威胁、利益交换等方式谋求任免或权限变更;
(二)以下架或停止个人维护的服务为条件,试图迫使管理团队作出特定任免决定;
(三)以退出社区或停止贡献为筹码,要求管理团队满足个人诉求;
(四)在任免讨论中发表人身攻击、侮辱性言论;
(五)其他经管理团队认定为不当行为的情形。
第十五条 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依据《提醒与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管理团队任职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程由温室Wiki管理团队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条例性文本元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统一编号 | MW/GC-2026-004 |
| 文本名称 | 温室Wiki管理团队成员任免与权限变更规程 |
| 制定机关 | 温室Wiki管理团队 |
| 依据 | 《温室Wiki条例》(MW/TL-2026-001) |
| 公布日期 | 2026年7月1日 |
| 施行日期 | 2026年7月1日 |
| 最新修订日期 | 无(首次正式发布) |
| 替代文件 | 无(首次发布) |
| 适用平台 | Wikidot(当前)/Miraheze(未来迁移后) |
| 所属体系 | 温室Wiki条例性文本体系 |
| 关联文件 | 《温室Wiki条例》(MW/TL-2026-001);《温室Wiki提醒与处分办法》(MW/BF-2026-004);《温室Wiki破坏行为防治与遭受破坏后应急处置办法》(MW/BF-2026-005);《温室Wiki反官僚主义行为办法》(MW/BF-2026-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