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温室Wiki条例》之精神,为规范本站竞赛与活动的申办、组织及赞助行为,保障活动质量与公平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本站举办的竞赛与活动,包括由管理团队主办的官方竞赛、由成员主办并经申办的竞赛或活动,以及相关赞助行为。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竞赛:参赛者根据主办方制定的规则或主题撰写相关文章(或其他形式作品),以投票排名为依据决出优胜者的竞技性活动。
(二)活动:非竞技性的投稿征集或娱乐性活动,不应对作品进行投票排名,目的是鼓励创作或活跃社群氛围。
(三)主办方:负责策划、组织、执行竞赛或活动的个人或团体(须为本站成员)。
(四)绿灯人:对竞赛或活动表示认可并同意举办的职员。
(五)赞助:由非主办方的个人或团体提供的奖励(包括实物、虚拟物品、现金等)。
第四条 本站鼓励成员申办竞赛与活动。通过本规程申办流程的竞赛或活动将获得官方支持,包括:
(一)中心页在首页或公告区展出;
(二)拥有专属标签;
(三)竞赛优胜作品在首页展出,并获得“竞赛优胜作品”标签;
(四)将中心页列入竞赛与活动存档页面;
(五)受到管理团队的支持和监督;
(六)可申请管理团队协助在B站等官方账号发布动态。
未通过申办流程而擅自发布的竞赛或活动,管理团队有权删除。
第五条 申办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竞赛或活动必须有明确的负责人(主办方),且须为本站参与者(符合《条例》第十条)。
(2)负责人须提前撰写草案(至少包含主题、形式、规则、时间安排等核心要素,完整中心页可在申办通过后补充)。
(3)须具有与以往活动明显区分的主题或机制。
(4)不得违反《温室Wiki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竞赛特殊要求:
(1)须采用Schulze方法(路径强度矩阵)进行投票排名,决出唯一优胜者(团队赛以团队最高排名的作品为准)。
(2)至少应当设置第一名奖项,通常设置前三名。
(3)以鼓励高质量创作为目的。
(三)活动特殊要求:
(1)不得以投票排名。
(2)以鼓励创作或活跃社群氛围为目的。
(四)非管理团队成员不得申办编号竞赛。
第六条 申办流程:
(一)确保拟办竞赛或活动满足第五条要求。
(二)联系至少三名管理团队成员,并取得其认可(称为“绿灯人”)。
(1)若主办方本身包含管理团队成员,每名成员可抵减一个名额;主办方团队中管理团队成员数量达到三人或以上的,无需额外联系其他成员。
(2)联系时须提交中心页草案(或详细方案)。
(3)绿灯人应基于可行性、主题、整体质量等因素判断是否认可;可提出修改意见,主办方修改后获得认可。
(三)取得足够绿灯人认可后,主办方确定竞赛或活动的预期举办时间(档期)。
(1)主办方中的管理团队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档期,注意避免与已有活动冲突。
(2)主办方中无管理团队成员的,可委托任何一名绿灯人协助安排档期。
(四)确定档期后,主办方应告知(或委托绿灯人告知)所有管理团队成员新活动安排(可仅告知活动名称、时间、主办方及绿灯人名单,主题可保密)。
(五)活动简化流程:若举办非保密活动,主办方可直接向管理团队提交中心页草案,讨论通过后确定档期并告知全体管理团队成员。
第七条 时间安排要求:
(一)竞赛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不含准备期可提前一周,不含投票延期可延期一周)。
(二)竞赛通常设置:准备阶段、投稿阶段、投票阶段。
(1)自中心页发布到开放投稿之间,准备阶段至少为一周。
(2)若设置报名阶段,可不单独设置准备阶段。
(3)投票阶段至少一周,期间不得投稿或对稿件作实质性修改。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由主办方自行确定,但不应过长(建议不超过两个月)。
(四)特殊规则需要延长或缩短时间的,须在申办阶段经所有绿灯人同意。
第八条 主办方职责:
(一)确保在竞赛或活动举办期间有余力处理事务;至少保持一名负责人活跃。
(二)全程监督,与管理团队共同处理恶意竞争、破坏规则等行为。
(三)负责最终排名与优胜认定(竞赛须决出唯一优胜者)。投票统计须采用Schulze方法,计算路径强度矩阵得出最终排名顺序。
(四)竞赛结束后,为优胜作品添加“竞赛优胜作品”标签。
(五)审核赞助内容,决定是否接受。
(六)主办方被封禁或擅自离职导致活动无法继续的,由管理团队接管,并对主办方视情况给予处分。
第九条 绿灯人职责:
(一)监督主办方工作,在必要时提出建议。
(二)对需要保密的主题或规则承担保密义务。
(三)不得利用提前知晓的内容为自己谋取竞赛优势。
第十条 管理团队职责:
(一)对本站所有竞赛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平性与合规性。
(二)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三)对于公开讨论、不需保密的竞赛和活动,同样履行绿灯人职责。
第十一条 保密规定:
(一)主办方和绿灯人可商定对竞赛主题或特殊规则进行保密(通常竞赛有必要保密,活动一般不需要)。
(二)保密期间(自申办通过至活动发布),任何知情人不得泄露。泄密行为将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任何特殊规则须经全体绿灯人同意方可执行,不得违反本规程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赞助规定:
(一)竞赛或活动的赞助模式由主办方在中心页明确声明,分为三种:
(1)不接受赞助:仅主办方设置奖项,不接受外部赞助。
(2)一般赞助:非主办方用户可联系主办方提供赞助,经审核后在中心页公布。
(3)成就达成:非主办方用户可自行设置成就与奖项(无需主办方同意),但主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成就。
(二)未声明赞助模式的,竞赛默认采用“一般赞助”,活动默认“不接受赞助”。
(三)一般赞助要求:
(1)不得以赞助名义侮辱或嘲讽他人。
(2)赞助者应确保有能力兑现奖品,不得随意撤销。
(3)赞助内容符合本站各项规定。
(4)同一用户至多提供一项赞助奖项。
(5)赞助要求须可客观判断且不会轮空(如“投票排名第一的作品”可接受;“关于XX主题”可能轮空,不可接受)。
(四)成就达成要求:
(1)同一用户至多设置三项成就。
(2)成就条件须与活动主题兼容,且不得以投票排名为标准,不得高度定制化文章内容,不得基于其他成就。
(3)参赛者须在投稿评论区声明挑战的成就,否则视为未挑战。
(4)若挑战某成就的人数少于或等于三人,该成就可轮空(不予发奖)。
(五)赞助奖项价值限制(仅限有实物或现金的赞助):
(1)现金奖项:下限5元人民币,上限300元人民币(其他货币按当时汇率折算)。
(2)实物奖项(含数字货物):市场价值上限1000元人民币。
(3)不建议赞助保质期极短的食物;实体物品赞助者应承担邮寄费用(港澳台等地区可协商)。
(六)获奖者确定:
(1)符合条件的文章多于赞助份数时,按投票排名(Schulze方法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分配;排名相同的,按发表时间由先到后确定。
(2)主办方负责整理获奖名单并通知赞助者;赞助者核实后,主办方公布名单,赞助者开始发放奖品。
(3)合著作品获奖的,奖品分配由合著者自行协商。
(七)违规赞助:名单公布后7天内赞助者未联系获奖者且未说明特殊情况,视为违规。管理团队可记录并取消其未来赞助资格,或给予站内处分。
第十三条 投票具体规则:竞赛应采用Schulze方法(路径强度矩阵)计算最终排名。投票者须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偏好排序(或使用等价的评分后再转化为排序)。具体计票程序由主办方在投票开始前公布,计票过程须公开可验证。管理团队可提供统一的投票工具或指导。
第十四条 本规程由温室Wiki管理团队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条例性文本元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统一编号 | MW/GC-2026-003 |
| 文本名称 | 温室Wiki竞赛与活动申办、组织与赞助规程 |
| 制定机关 | 温室Wiki管理团队 |
| 依据 | 《温室Wiki条例》(MW/TL-2026-001) |
| 公布日期 | 2026年6月20日 |
| 施行日期 | 2026年6月20日 |
| 最新修订日期 | 无(首次正式发布) |
| 替代文件 | 无(首次发布) |
| 适用平台 | Wikidot(当前)/Miraheze(未来迁移后) |
| 所属体系 | 温室Wiki条例性文本体系 |
| 关联文件 | 《温室Wiki条例》(MW/TL-2026-001);《温室Wiki提醒与处分办法》(MW/BF-2026-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