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Wiki防治以个人决策要挟社区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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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任何以个人决策权或资源控制权要挟社区、干涉本站正常治理与运营秩序的行为,保障社区决策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依据《温室Wiki条例》之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室Wiki全体参与者(包括管理团队成员),适用于站内一切活动,亦适用于本站运营的官方QQ群、B站账号等关联场所。

第三条 本站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协商的治理原则。任何个人不得以自己的贡献、资源或服务为筹码,胁迫社区接受其个人主张。

第二章 行为的界定

第四条 以下行为构成以个人决策要挟社区:

(一)以下架、停止维护或中断个人所负责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技术组件、工具脚本、数据服务、宣传渠道等)为条件,要求管理团队或社区接受特定决策;

(二)以退出社区、停止创作或撤离贡献为筹码,试图迫使管理团队满足个人诉求;

(三)以公开宣布“不再支持本站”或“与本站划清界限”等方式,试图给管理团队施加压力以促使其让步;

(四)将个人的其他独立事务(如个人项目、个人社交账号运营等)与本社区的决策绑定,声称“如果本站不答应某事,我就做某事”;

(五)反复以辞职、退出等手段相威胁,试图影响正常治理流程;

(六)其他经管理团队认定为以个人决策要挟社区的行为。

第五条 以下情形不属于要挟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一)管理团队成员因意见分歧而正常辞职或退出,未附加任何条件或威胁的;

(二)参与者因个人原因正常退出社区,未以此要求社区作出特定决策的;

(三)在制度规定的框架内提出意见、建议或异议,未以中断服务或退出相威胁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如现实生活压力)不得不减少参与或退出,且未以此作为谈判筹码的。

第三章 处理程序

第六条 任何参与者发现第四条所列行为,均可向管理团队举报。举报应提供初步证据或线索。

第七条 管理团队收到举报后,应:

(一)收集相关证据(聊天记录、公告、私信等);

(二)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

(三)依据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综合判断是否构成要挟行为。

第八条 构成要挟行为的,依据《提醒与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严重警告:适用于首次发生且认错态度良好的;

(二)封禁(1周至3个月):适用于多次发生或情节较重的;

(三)永久封禁:适用于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如社区分裂、服务中断等)的。

第九条 管理团队在面对要挟行为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不接受要挟条件:即使要挟提出的要求本身合理,也不应在要挟的压力下作出决策,以免形成“谁闹谁有理”的治理惯性;

(二)保持程序正义:如要挟提出的要求确实涉及合理诉求,应在要挟行为被处理后,按照正常程序另行讨论和处理;

(三)及时通报:涉及重大要挟行为的,应在首页或官方渠道公告处理结果,稳定社区秩序。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若要挟行为同时涉及《防治对社区成员的不当言论办法》中规定的以自杀、自残等极端言论施加心理压力的行为,应同时适用该办法,并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温室Wiki管理团队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条例性文本元信息

项目 内容
统一编号 MW/BF-2026-010
文本名称 温室Wiki防治以个人决策要挟社区的办法
制定机关 温室Wiki管理团队
依据 《温室Wiki条例》(MW/TL-2026-001)
公布日期 2026年7月1日
施行日期 2026年7月1日
最新修订日期 无(首次正式发布)
替代文件 无(首次发布)
适用平台 Wikidot(当前)/Miraheze(未来迁移后)
所属体系 温室Wiki条例性文本体系
关联文件 《温室Wiki条例》(MW/TL-2026-001);《温室Wiki提醒与处分办法》(MW/BF-2026-004);《温室Wiki防治对社区成员的不当言论办法》(MW/BF-202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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