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温室Wiki条例》第九条之精神及《提醒与处分办法》相关规定,为坚决反对和防治官僚主义行为,维护社区民主、透明、高效的治理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官僚主义”,是指管理团队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脱离社区实际、漠视参与者权益、滥用管理职权、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搞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和行为。
第三条 任何存在官僚主义行为者,均无资格成为温室Wiki管理团队成员。管理团队现有成员存在官僚主义行为的,应依照本办法予以相应处分,直至撤销管理职务。
第四条 官僚主义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
(一)脱离群众:不回应参与者的合理询问或申诉,长期不参与社区讨论,对参与者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
(二)推诿扯皮:在职责范围内应处理的事项,以各种理由推托、拖延,或在不同管理岗位之间相互推卸责任;
(三)滥用职权:利用管理权限打压不同意见者,或为本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形式主义:组织无实质内容的会议、要求提交无必要的报告、发布空洞无物的文件,浪费社区资源;
(五)高高在上:以命令口吻对待普通参与者,拒绝听取不同意见,傲慢自大;
(六)暗箱操作:涉及社区重大决策(如选举、处分、活动审批等)不按规定公开信息,或刻意隐瞒、扭曲事实;
(七)专断独裁:未经民主程序或未与其他管理成员协商,擅自作出应由集体决定的重要事项;
(八)敷衍塞责:对应当完成的管理工作(如巡查、处理举报、更新日志等)长期不作为;
(九)拉帮结派:在管理团队内部搞小团体,排挤其他成员,破坏团队协作;
(十)欺上瞒下:向参与者会议或主要行政员报告虚假情况,隐瞒实情;
(十一)个人崇拜:在管理团队内部推崇个人权威,将主要行政员或其他个人的言论奉为不可质疑的准则,盲目附和、放弃独立判断,以对个人的忠诚替代对规则与程序的遵从;
(十二)其他经参与者会议或管理团队认定为官僚主义的行为。
第五条 监督机制:
(一)参与者监督:任何参与者均可通过站内私信、QQ、邮件等方式,向主要行政员或其他管理团队成员实名或匿名举报官僚主义行为。举报时应提供具体事实和证据。
(二)管理团队内部监督:管理团队成员之间应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发现官僚主义行为应及时指出并向主要行政员报告。
(三)参与者会议监督:参与者会议(选举产生后)有权对管理团队整体及成员个人进行质询、评议和不信任投票。
(四)定期评议:管理团队每半年应开展一次自我评议,公开接受参与者评议,评议结果存档备查,并作为后续管理团队优化的重要参考。
第六条 处理程序:
(一)初步核实:收到举报后,主要行政员应指定一名不涉事的行政员或管理员在7日内进行初步核实。举报内容不实的,应告知举报人并终止程序;属恶意诬告的,按《骚扰行为防治办法》处理。
(二)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认为存在官僚主义行为嫌疑的,应成立调查组(至少两名不涉事的管理团队成员)进行正式调查,调查期限不超过15日。
(三)听取陈述:调查过程中应给予被调查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被调查人可提供证据和说明。
(四)作出决定: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出具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处理决定由主要行政员或参与者会议(若已成立)作出。
(五)公布结果:除涉及个人隐私外,处理结果应在管理日志或首页公告区公布。
第七条 处分种类:
对管理团队成员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由轻至重包括:
(一)提醒:适用于情节轻微、首次发生且认错态度良好的;
(二)警告:适用于情节较轻、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三)严重警告:适用于情节较重、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四)撤销管理职务:适用于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违反的;
(五)封禁:适用于涉及严重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等恶劣行为的。
第八条 从重从轻情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分:
(1)同时存在多种官僚主义行为的;
(2)阻挠、干扰调查,或串供、伪造、隐匿证据的;
(3)对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
(4)官僚主义行为造成社区分裂、参与者流失等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减轻处分:
(1)主动承认错误、及时纠正、消除影响的;
(2)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的;
(3)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实际损害的。
第九条 申诉与复核:
被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在处分公布后7日内通过邮件向主要行政员(若主要行政员是被处分人,则向其他行政员集体)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但主要行政员或参与者会议应在收到申诉后1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条 预防与教育:
(一)管理团队新成员入职前应接受反官僚主义培训,学习本办法及《条例》第九条。
(二)管理团队应定期组织作风建设学习,对照本办法自查自纠。
(三)鼓励管理团队成员主动报告自身行为偏差,及时纠错,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管理团队成员”包括巡查员、界面管理员、管理员、行政员、主要行政员。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温室Wiki管理团队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条例性文本元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统一编号 | MW/BF-2026-006 |
| 文本名称 | 温室Wiki反官僚主义行为办法 |
| 制定机关 | 温室Wiki管理团队 |
| 依据 | 《温室Wiki条例》(MW/TL-2026-001)第九条;《温室Wiki提醒与处分办法》(MW/BF-2026-004) |
| 公布日期 | 2026年6月21日 |
| 施行日期 | 2026年6月21日 |
| 最新修订日期 | 无(首次正式发布) |
| 替代文件 | 无(首次发布) |
| 适用平台 | Wikidot(当前)/Miraheze(未来迁移后) |
| 所属体系 | 温室Wiki条例性文本体系 |
| 关联文件 | 《温室Wiki条例》(MW/TL-2026-001);《温室Wiki提醒与处分办法》(MW/BF-2026-004);《温室Wiki骚扰行为防治办法》(MW/BF-2026-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