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协定
(一)适用范围 本协定适用于前AF版温室(即本站)与割裂版温室,属于上述站点的网站成员均应遵守。
(二)协议更改 双方站长或副站长(本站暂无副站长)可随时对本协定发起更改,本协定的更改是否生效最终由双方站长或副站长共同达成,关于更改的传达也仅可由双方站长或副站长进行传达。本协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双方站点的站长或副站长所有。
二、协定规则
(一)关于搬运被搬运方站点的文章 搬运工作仅由搬运方站点版主、管理员、副站长及站长(下称「管理团队」)进行,搬运前需获得被搬运方站点副站长或站长许可,搬运后被搬运方站点的管理团队及被搬运文章作者有权对被搬运文章依据本协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被搬运方站点站长或副站长进行通知。若审核未通过,则须对被搬运文章进行更正,更正完成后再次对被搬运方站点进行通知,由被搬运方站点重复审核流程,直到被搬运方站点通知审核通过。
(二)关于被搬运文章的内容修改 搬运方对已被搬运文章的内容修改需在审核通过的前提下才可由搬运方站长或副站长发起,发起后获得被搬运方站点站长或副站长同意即可进行,对于已被搬运文章的内容如何修改需按照如下要求:
① 不可对文章进行涉及情节变更的修改。
② 对文章不涉及情节的内容在不违背主站对文章撰写的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不得修改。
搬运方站点站长或副站长确定结束对已被搬运文章的内容修改后,被搬运方站点站长、副站长、已被搬运文章的作者对已被搬运文章的修改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搬运方需如实向被搬运方站点站长或副站长阐明修改何处,若核查未通过则再次修改并重复核查流程,直到核查通过。
(三)关于搬运文章与原创文章撞车的决策 若一站点的被搬运文章与另一站点的原创文章编号相同,则遵循「先到先得」原则。最先被创建的文章获得此编号,后创建的文章向后顺延一个编号。若编号仍被占用,则重复上述过程直到存在可供使用的空编号。
